★嫖妓,最傻的交易★
勸君莫借風流債,借得快來還得快,你要賴時他不賴。
嫖妓、一夜情為生命之淫。
忌嫖妓之一:押妓之欲,乃淫之邪;嫖妓之淫,乃性之亂。
忌嫖妓之二:風塵女子,媚笑眾人,乃虛而不實;懷擁群士,乃偽而不真;唇沾天下客,乃雜而不潔;頸交四方君,乃亂而不純,養生,應“潔身自愛”而避淫穢;益壽,當心身純真而絕淫亂。
忌嫖妓之三:男乃陽火之體,女為陰水之身,陰陽相生而和調,則乃養生大道也。
忌嫖妓之四:風塵女子多薄命。
忌嫖妓之五:《易經·繫辭》雲:“天地因蘊,萬物化醇,男女靖精,萬物化生”。
嫖妓之害六:自古以來,花街柳巷之中,會金嫖妓,僅得露水之歡,煙花柳巷之內,押妓媾合,卻有染病之害,此可謂:揮金求歡,情如過眼雲煙,嫖妓交媾,恰似飲鴆止渴.
嫖妓之害七:嫖妓,乃不潔之交媾,為性病之媒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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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嫖妓的罪到底有多大?~
1、根據《太微仙君善過格》(太微仙君似乎是道教呂洞賓祖師)的推斷,在妓女業合法的國家裡,一次嫖妓的罪過約相當於:殺害4個無力報答人的牲畜(如雞鴨魚等);或者殺害1 0個弱小的生命。
2、明朝佛教高僧蓮池大師也認為:嫖妓一次相當於,對1人重疾求救不救(有能力救而不救罪,見死不救罪);嫖妓5次,就等於邪淫一個良家婦女;嫖妓10次等於墮胎1次(殺人命1次,淫欲多的人下腿肚一定細瘦(不藏精),與身體不相稱(上身魁悟)可自己察看警惕。而做愛是要投入強烈的激情的,有靈性的交互。做愛的對像多,這個人的靈性就混亂了,損害是潛在的。更何況做愛本身的損害。所以佛教戒律強調專一,是有很大必要的、也是有深刻意義的。
邪淫的果報,最直接的往往是自己也遭受邪淫的侵害。
精彩原文:
http://www.buddhanet.idv.tw/aspboard/dispbbs.asp?boardid=5&id=435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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